日前,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重庆市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版)》(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文件》)与《重庆市地质灾害治理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版)》(以下简称《灾害治理招标文件》)2个标准招标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工程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外的监理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其内容涉及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委托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7个部分。
关于《灾害治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增加了“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的内容,没有“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内容。评标办法与合同条款及格式部分与《工程招标文件》所包含的部分大致相同。但在“担保”部分,《灾害治理招标文件》强调,承包人需要提供履约担保,并对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进行相关规定。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和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等。